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》。
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项目(以下简称“两高”项目)盲目发展,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,是“十四五”时期推进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的重中之重。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,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,制定本行动方案。
根据方案要求,河南省将开展加强“两高”项目管理、严格“两高”项目分类处置、建立健全政策机制、加强节能能力建设、强化监督落实等多方面工作,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确保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稳步推进。
主要目标
依法依规处置不符合要求的“两高”项目,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。
2022—2023年,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的制度体系、监管体系、配套政策基本健全,长效机制基本建立。
· 加强“两高”项目管理
严格“两高”项目准入条件,完善项目审批制度,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投资政策规定,根据行业准入条件按权限对拟建“两高”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。
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工艺技术装备、不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划要求、不符合“三线一单”要求的拟建“两高”项目,一律不得核准或备案。
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“两高”项目,要确保耗能量、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只减不增。
· 严格“两高”项目分类处置
1. 对在建“两高”项目节能审查、环评等审批情况逐一检查复核,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在建“两高”项目;
2. 对拟建“两高”项目,必须深入论证建设的必要性、可行性,严格按程序决策,确保符合要求,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“两高”项目;
3. 对存量“两高”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等进行检查复核,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和建设的存量“两高”项目;
4. 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行动计划,将存量“两高”项目纳入改造项目清单,做到应列尽列、应改尽改、能效应提尽提,深入挖潜存量“两高”项目节能降碳能力。
· 加强节能能力建设
加强能源计量统计,2021年年底前将存量“两高”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;
完善节能标准体系,拟建“两高”项目应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先进水平。
· 强化监督落实
开展“两高”项目用能预警,定期发布能耗“双控”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“晴雨表”,对连续2个月预警为红色的地方,提醒加大工作力度;对联系3个月预警为红色的地方,实施区域节能评估限批。